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湯陰縣縣級政府公物倉管理辦法 (暫行)》的通知
一、製定依據
為加強湯陰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進一步規範資產配置和處置行為,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促進國有資產的共享、共用和集約化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益,建立配置合理、處置規範、監督到位的國有資產有效運行機製,根據《河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8號)、《河南省省級政府公物倉管理暫行辦法》、《安陽市市級政府公物倉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湯陰縣縣級政府公物倉管理辦法(暫行)》共六章二十條,主要包括總則、管理機構及職責、公物倉資產收繳管理、公物倉資產的使用及處置、監督檢查、附則等六章內容。
第一章中明確了公物倉的建立要求及任務。
第二章中明確了公物倉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三章中明確了公物倉資產收繳管理範圍和管理流程。
第四章中明確了公物倉資產的使用流程和處置流程。
第五章中明確了對公物倉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流程和處罰辦法。
第六章中明確了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之前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三、實施時間
2023年11月16日
四、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湯陰縣財政局
解讀人:肖逸龍
聯係電話:0372-621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