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審計局

機構簡介:

湯陰縣審計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湯陰縣審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機關職能: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內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及任中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參與起草審計、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麵的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審計製度並監督執行。擬訂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中共湯陰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等審計重大事項。向縣政府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中共湯陰縣委審計委員會和縣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黨委、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有關處理處罰建議:

1.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直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鄉(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自然資源管理、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複情況。

7.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8.縣政府部門、鄉鎮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審計機構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及任中審計。

(六)負責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應用的相關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應訴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審計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工作;參與起草經濟社會發展方麵的規範性文件草案和政策,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負責計算機及大數據聯網審計相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承擔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中共湯陰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

(二)財政金融審計股。負責審計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縣直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鄉鎮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負責對縣屬金融機構的審計和接受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有金融、保險機構進行審計;組織開展財政金融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審計縣級主管部門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三)行政事業審計股。負責審計與縣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縣人大、政協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縣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政府有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級國有企業和縣政府規定的縣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負責審計縣政府主管部門、鄉鎮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彩票公益金;接受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電力、石油、郵政、電信、煙草、鹽業、公路管理等行業進行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經濟責任審計股。研究擬定全縣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規定、辦法;負責對縣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主要負責人、縣屬公有及公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及自然資源管理、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複情況的審計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含所屬事業單位)的審計工作;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政府投資審計股。負責對政府投資和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谘詢、代理等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對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的管理和效益情況等開展專項審計調查;承擔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責任;在法定權限範圍內,對投資項目建設各方違反有關投資管理及財經法規規定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或處罰;對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專項審計與跟蹤審計工作;承擔其他專項審計(調查)事項及黨、政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辦公地址:湯陰縣精忠路南179號(供銷社4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聯係方式:0372-6213155

負責人姓名:胡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