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公安局

湯陰縣公安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設有政治處、宣傳科、警務督察大隊、警務保障室、法製室、通信科技科、出入境管理科、控告申訴科、刑事偵查大隊(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巡特警大隊、交通管理大隊、監所管理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網絡警察大隊等科室。

機關職能:

(一)分析研究全縣社會治安狀況,安排部署全縣的公安保衛工作,為上級公安機關和縣委、縣政府提供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方麵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二)負責全縣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三)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四)依法管理全縣的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工作。

(五)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六)組織、協調和參與偵破、處置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七)組織並參與對危害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內安全案件的偵察及經濟犯罪案件偵察和文化保衛工作。

(八)為全縣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指導、後勤裝備等服務,主管全縣計算機信息係統安全保護工作。

(九)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和其他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工作,向群眾進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安秩序,維護社會治安的宣傳。

(十)上級公安機關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的其他職責。

機構設置:

政治處

負責指導和協調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隊伍管理,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負責幹部人事、組織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創優評選活動;組織開展警營文化建設;落實從優待警的各項措施;負責工會組織、共青團組織、婦聯、老幹部管理、黨建、計劃生育等工作。政治處為副科級規格。

宣傳科

負責公安機關所有對外宣傳。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和隊伍建設策劃、組織開展宣傳活動;製定完善各項宣傳工作製度和規定;加強宣傳陣地建設、協調,發展與新聞媒體良好關係;策劃、組織先進典型的宣傳;完成上級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警務督察大隊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公安機關維護人民警察正當執法權益工作。

警務保障室

負責編製和管理全縣公安機關經費的預決算;管理中央和省、市、縣劃撥公安專項經費的使用;監督檢查所屬財務單位經費管理和財政法規執行情況;承擔警用武器裝備、器材物資的配備、倉儲和調運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擬訂全縣公安機關警務保障需求計劃,承擔全縣公安機關警務保障經費的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安全保衛等事務管理工作。

法製室

綜合研究公安執法問題,組織、推動解決本轄區公安執法問題;組織或者協助起草、審核、清理、匯編有關公安工作的規範性文件;審核、呈報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案件;辦理聽證、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組織、開展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檢查、個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管理公安法律文書;依照規定組織、開展民警法律學習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服務、法治宣傳,辦理執法問題的請示;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通信科技科

規劃並組織實施全縣公安通訊組網建設,保障公安通信暢通;負責全縣公安計算機信息係統安全、保護、管理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公安信息係統建設及其聯網工作;指導全縣公安機關計算機應用軟件的開發與推廣;研究擬訂全縣公安科技強警規劃;指導全縣安全技術防範工作,對公共安全行業實施技術監督;負責公安科技情報的收集、研究工作。

出入境管理科

承擔本縣居民因私出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員、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人員在我縣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實施對人員出入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工作;承擔加入或退出中國國籍的有關工作。

控告申訴科

負責全縣公安係統信訪工作;處理、查辦上訪信件和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受理控告、申訴案件,接待人民來信來訪;分析研究全縣公安控申工作動向,並有針對性地提對策、建議。

指揮中心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研究製定處置各類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工作預案;對重大治安保衛任務和重大警衛任務實施統一調度指揮;對要害部位、交通要道實施監控;負責信息分析研判,發布社會治安預警信息;負責群眾舉報投訴的受理、轉辦、督辦、反饋等日常工作;協助黨委、政府指揮協調重大搶險救災工作。

刑事偵查大隊(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掌握全縣刑事犯罪動態;收集、通報、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擬訂預防、打擊對策;負責指導、組織刑事犯罪偵查工作;組織、指導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承辦重特大刑事案件、有組織犯罪案件和上級交辦案件;負責反恐怖、禁毒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巡特警大隊

承擔城區治安巡邏,製止動亂,處置突發性、暴力性案事件;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製止違法犯罪行為;參與處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受理和處置公民的報警;製止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理拾遺物品,勸解製止民間糾紛;參與處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暴亂、騷亂事件、大規模聚眾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和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參與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擔負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為危難群眾提供緊急救助服務;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特殊任務。

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負責對各類車輛的檢測、檢驗、入戶登記和機動車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培訓、考試、駕駛證申領等管理工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認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防範交通事故的建議;做好交通安全警衛和保衛工作,確保重大活動的交通安全。

監所管理大隊

擬訂監所管理有關規定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對看守所、拘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負責在押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掌握羈押情況,檢查、指導監管場所安全防範工作;掌握監所內犯罪信息,開展深挖犯罪工作。

治安管理大隊(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

依法對特種行業、公共場所進行治安管理;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管製器具、民爆危險品、放射品和劇毒化學品;負責大型活動以及集會、遊行、示威的管理工作;負責案件查處和突發性事件處置;指導公安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工作;指導、監督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要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治安防範工作;指導、監督保安服務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警衛工作;做好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警衛任務。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掌握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製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經濟犯罪案件的查處、防範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

網絡警察大隊

負責對本縣互聯網違法信息發現處置、協助偵破命案等重特大刑事案件、搜集網上情報信息、查處網絡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網絡安全管理;履行技偵聯絡員職責;負責獄偵器材和數字化審訊係統的安裝維護工作;檢查、指導、考核派出所管理網吧上網實名製落實情況;承擔黨委、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專門任務。

警令部(辦公室)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收集、分析、報告有關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重要文件,承擔重大調查研究工作;綜合協調機關、直屬單位及派出機構業務;負責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全縣公安係統統計、機要文電、會務、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保密、信息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警務合作規劃、計劃;開展全縣公安機關與縣外、境外警察機構的業務交流與合作。

辦公地址:湯陰縣坤貞大道東6號

湯陰縣精忠路與光明路交叉口南40米路南(交警大隊)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聯係方式:0372-6422026

負責人姓名:李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