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河南亞新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500758366444G
地址:湯陰縣韓莊鄉107國道東側
法定代表人:陳敏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於2025年10月17日--10月18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你單位目前共有兩座白灰窯,通過現場調閱你單位白灰窯在線設施驗收報告發現,你單位白灰窯焙燒排放口僅安裝有煙塵儀,僅進行顆粒物單因子監測。不符合《石灰、電石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1618-2022)和河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41/1066-2020)相關要求,未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安裝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
以上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河南亞新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白灰窯一期、二期在線設施驗收報告;《石灰、電石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1618-2022)(摘錄)、河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DB41/1066-2020)(摘錄);建設項目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摘錄);排汙許可證副本;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被委托人身份證複印件等材料。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2025年11月18日,我局對你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0523環責改字〔2025〕37號),責令你單位立即依法安裝相關廢氣因子監測設備,並按要求規範運行。2025年12月4日,根據責改要求,我局對你單位違法行為整改情況進行複查,你單位違法行為已整改完畢。
2025年12月10日,我局向你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0523環罰告字〔2025〕36號),告知擬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你單位依法享有的申請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你單位未提交陳述申辯材料也未提起聽證要求。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你單位的未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安裝大氣汙染物自動監測設備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對其排放的工業廢氣和本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汙染物進行監測,並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其中,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安裝、使用大氣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並依法公開排放信息。監測的具體辦法和重點排汙單位的條件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規定。”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三)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大氣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並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的規定,結合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二)大氣汙染防治類(8號),裁量因素:違法事實,內容:未按照規定安裝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或者擅自停運部分或全部汙染源自動監控設備的,裁量等級:5,裁量因素:廢氣類別,內容:火電、鋼鐵、石化、水泥、煉焦、有色、化工廢氣、煙塵/燃煤鍋爐廢氣(30蒸噸以上),裁量等級:4,裁量因素:企業規模,內容:大型企業,裁量等級:4,裁量因素:管理類別,內容:重點管理,裁量等級:3,裁量因素:受處罰次數,內容:兩年內未受到過同類處罰,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是否配合執法檢查,內容:配合檢查,裁量等級:1,法定處罰金額上限(M):200000,法定處罰金額下限(N):2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級(A):5,其餘裁量因素個數(n):5,其餘裁量因素裁量等級(Bi):[4、4、3、1、1],處罰金額(X):140960,代入公式:140960=20000.0+(200000.0-20000.0)×[(5/5)²+(4²+4²+3²+1²+1²)/5²×5]×50%,自定義裁量計算值:0,最終裁量金額:140960。由於你單位違法事實為未按照規定安裝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裁量因素:監測數據誤差、監測數據傳輸偏差、自動監測數據有效傳輸率不涉及。
2025年12月27日,經安陽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案件集體討論,決定對你單位白灰窯生產線未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安裝大氣汙染物自動監測設備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
給予罰款壹拾肆萬零玖佰陸拾元整(140960)的行政處罰。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建設銀行安陽永明支行,銀行賬號:41001504210050207404;交款賬戶:安陽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款項繳清後,請與我局聯係開具罰款票據事宜,聯係電話:0372-6296806。
四、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安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安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