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路德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500172267246T
地址:河南省安陽市文峰產業集聚區平原路北段(生產地址:安陽市湯陰縣產業集聚區興隆路與中興大道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崔其林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於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5月9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2025年3月8日1點,我局執法人員聯合湯陰縣環境監測站、縣水專家組排查興隆路管網時發現你單位廢水排放口有廢水外排,現場提取水樣一份。隨即我局執法人員進入你單位現場排查,汙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在檢查中發現你單位汙水站連接一根消防水帶,直接通往廢水外排放口,避開汙水在線監控係統,直接將汙水站廢水排到汙水管網裏。後經我局環境監測站分析化驗,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356mg/L,超過排汙許可證排放限值220mg/L,超標0.62倍。你單位通過逃避監管方式,用臨時連接的消防水帶排放水汙染物。
以上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勘驗)筆錄、現場照片、視頻、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和被詢問人身份證複印件、授權委托書、湯陰縣環境監測站監測分析單、現狀評估報告、排汙許可證等。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2025年5月30日,我局對你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0523環責改字〔2025〕18號),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利用汙水站臨時連接的消防水帶排放水汙染物的行為。
2025年6月4日,根據責改要求,我局對你單位違法行為整改情況進行複查,你單位已經按照責改要求整改完成,已經將臨時水帶拆除,並安裝了視頻監控。2025年6月16日,我局向你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0523環罰告字〔2025〕18號),告知擬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你單位依法享有的申請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
你單位在法定的期限內未申請陳述申辯和聽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你單位的私設暗管排放水汙染物案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汙染物。”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製生產、停產整治,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三)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汙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汙染物的;”的規定,結合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現場取證情況,對你單位的違法行為裁量如下:裁量因素:違法事實,內容: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排放水汙染物/篡改、偽造監測數據,裁量等級:5,裁量因素:廢水類別,內容:一般工業廢水,裁量等級:3,裁量因素:排汙超標狀況,內容:超標0.5倍以上1倍以下(pH值9-10或pH值5-6),裁量等級:2,裁量因素:水日排放量,內容:100噸以上500噸以下(一般排汙單位)/3萬噸以上5萬噸以下(集中式汙水處理廠),裁量等級:3,裁量因素:管理類別,內容:重點管理,裁量等級:3,裁量因素:企業規模,內容:小型企業,裁量等級:2,裁量因素:違法行為持續時間,內容:1個月以下,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受處罰次數,內容:兩年內受到同類處罰1次,裁量等級:3,裁量因素:是否配合執法檢查,內容:配合檢查,裁量等級:1,法定處罰金額上限(M):1000000,法定處罰金額下限(N):10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級(A):5,其餘裁量因素個數(n):8,其餘裁量因素裁量等級(Bi):[3,2,3,3,2,1,3,1],處罰金額(X):653500,代入公式:653500=100000+(1000000-100000)x[(5/5)²+(3²+2²+3²+3²+2²+1²+3²+1²)/(5²x8)]x50%;最終裁量金額:653500元。
經集體討論研究,我局對你單位私設暗管排放水汙染物案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
給予罰款陸拾伍萬叁仟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安陽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開戶名稱:安陽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銀行賬號:41001504210050207404;代辦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安陽永明支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係統繳納罰款。款項繳清後,請持銀行受理回單到我局809處索取罰款收據,並將繳款憑據第三聯(備查聯)報送我局備案。
四、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安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安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