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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市生態環境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豫0523環罰決字〔2025〕18號
發布:靳秀珍來源:安陽市生態環境局湯陰分局時間: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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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0523環罰決字〔2025〕18號

河南北方鐵路公路器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523693529176W

地址:湯陰縣宜溝鎮107國道東側

法定代表人:張宏偉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我局於2025年03月27日對你單位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單位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2025年3月6日環保部幫扶組現場檢查時發現:2025年3月5日安陽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實施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響應)特別管控的通知要求》(安環委辦[2025]4號)文件,從2025年3月5日12時起,全市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響應),實施特別管控。其中管控文件中重點減排措施(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載明:“各企業不得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增加生產負荷和汙染物排放量,現已停產企業、工序管控期間不得恢複生產。”。2025年3月6日上午,生態環境部幫扶組現場檢查時,發現你公司電加熱軋鋼生產線正在運行中,有三處廢氣集中排放區,軋鋼線周邊放置生產不合格廢料24根,已壓製6根成卷,總產能約15噸。經詢問你公司環保員宋士傑表示,電加熱軋鋼生產線2025年3月5日前一直長期處於停運狀態,從2025年3月6日零時開機試運行,配套的廢氣汙染防治設施同步運行。相比前一日,生產產能負荷增加,增加汙染物排放量,停產工序在管控期間恢複生產。根據生態環境部大氣監督幫扶平台問題交辦,我局執法人員現場調查核實,部平台交辦問題屬實。另按照《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製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要求:“橙色預警期間熱軋企業全廠停產,停止公路運輸。”,該企業電加熱軋鋼工序屬於熱軋行業,該工序在橙色管控期間應該停產。

以上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複印件;《排汙許可證》、排汙許可證的控製要求(節錄)複印件;安環委辦[2025]4號文件、環評批複、驗收手續複印件;該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生產場景照片;現場檢查(勘驗)筆錄;調查詢問筆錄;其他證據等。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2025年4月7日,我局對你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豫0523環責改字〔2025〕13號),責令你單位立即按照管控要求執行停止排放汙染物措施。

2025年04月07日,根據責改要求,我局對你單位違法行為整改情況進行複查,你單位已經按照《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的要求完成整改,電加熱軋鋼生產線已經處於停產狀態。2025年05月12日,我局向你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0523環罰告字〔2025〕15號),告知擬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你單位依法享有的申請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2025年05月15日你單位提出陳述申辯和聽證。2025年05月26日我局對你單位下達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豫0523環聽通字〔2025〕2號),定於2025年06月05日15時30分在安陽市生態環境局湯陰分局創業大廈八樓會議室公開舉行聽證會,因聽證會時間與其它工作發生衝突,延期到2025年06月19日15時30分在安陽市生態環境局湯陰分局創業大廈七樓第一會議室公開舉行聽證會,2025年05月28日對你單位送達行政處罰延期聽證通知書(豫0523環延聽通字〔2025〕1號)。

你單位主要訴求:申請不予處罰。(一)擬作出罰款處罰所依據的事實不清。1、電加熱軋鋼生產線電加熱爐開啟時間在2025年3月5日12時之前,並非2025年3月6日零時才開機運行。2、《“一廠一策”實施方案》4.2條“機加工涉氣工序停產50%,以生產線計”。本案被查處的電加熱軋鋼生產線屬於“機加工涉氣工序”。3、原來使用的是燃氣燃料,現被查處的電加熱軋鋼生產線是技改後的新型設備,汙染物排放量被較大幅度減少,短時間的啟動沒有造成環境汙染的後果。(二)適用法律不當。《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擬適用的上述條款僅僅針對的是“特殊時段未按照排汙許可證規定停止或者限製排放汙染物”的違法行為事實,卻沒有考慮違法行為帶來的危害結果事實所應匹配的法律法規條款的適用因素。(三)情節認定不當。對申辯人行為危害後果輕微的事實、及時改正的情節事實、其他不予處罰的情節事實沒有認定。              

聽證會認為:申請人的申辯質證理由不成立。1、2025年3月5日安陽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實施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II級響應)特別管控的通知要求》(安環委辦-4-[2025]4號)文件,從2025年3月5日12時起,全市啟動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II級響應),實施特別管控。管控文件中三、重點減排措施(一)工業企業減排措施載明:“各企業不得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增加生產負荷和汙染物排放量,現已停產企業、工序管控期間不得恢複生產。”。2025年3月6日上午,生態環境部幫扶組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電加熱軋鋼生產線正在運行中,該公司環保員宋士傑表示,電加熱軋鋼生產線2025年3月5日前一直長期處於停運狀態,從2025年3月6日零時開機試運行,配套的廢氣汙染防治設施同步運行。相比前一日,生產產能負荷增加,增加汙染物排放量,停產工序在管控期間恢複生產。證據有調查詢問筆錄和現場勘驗筆錄,有宋士傑簽字和現場生產照片為證。2、企業未能提供證據證明電加熱爐開啟時間在2025年3月5日12時之前,且按照《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製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要求:“橙色預警期間熱軋企業全廠停產,停止公路運輸。”,該企業電加熱軋鋼工序屬於熱軋行業,該工序應該停產。3、適用法律和認定情節並無不當,對申請人的訴求不予采納。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你單位的特殊時段未按照排汙許可證規定停止或者限製排放汙染物案違法行為違反了《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排汙單位應當遵守排汙許可證規定,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運行和維護汙染防治設施,建立環境管理製度,嚴格控製汙染物排放。”的規定。

依據《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項“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汙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限製生產、停產整治:(二)特殊時段未按照排汙許可證規定停止或者限製排放汙染物。”的規定,結合你單位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參照《河南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現場取證情況,對你單位的違法行為裁量如下:裁量因素:違法行為發生時段,內容: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裁量等級:3,裁量因素:排汙狀態,內容:超限製範圍50%以上或未停止,裁量等級:5,裁量因素:汙染物類別,內容:火電、鋼鐵、石化、水泥、煉焦、有色、化工廢氣、煙塵/燃煤鍋爐廢氣、煙塵,裁量等級:4,裁量因素:小時煙氣流量,內容:1萬標立方米以上10萬標立方米以下,裁量等級:3,裁量因素:管理類別,內容:簡化管理,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企業規模,內容:小型企業,裁量等級:2,裁量因素:超過限期改正時間,內容:限期改正,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受處罰次數,內容:兩年內未受到過同類處罰,裁量等級:1,裁量因素:是否配合執法檢查,內容:配合檢查,裁量等級:1,法定處罰金額上限(M):200000,法定處罰金額下限(N):50000,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級(A):3,其餘裁量因素個數(n):8,其餘裁量因素裁量等級(Bi):[5,4,3,1,2,1,1,1],處罰金額(X):98750,代入公式:98750=50000+(200000-50000)x[(3/5)²+(5²+4²+3²+1²+2²+1²+1²+1²)/(5²x8)]x50%最終裁量金額:98750元。

經集體討論研究,我局對你單位特殊時段未按照排汙許可證規定停止排放汙染物案違法行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

給予罰款玖萬捌仟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處罰。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安陽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開戶名稱:安陽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銀行賬號:41001504210050207404;代辦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安陽永明支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係統繳納罰款。款項繳清後,請持銀行受理回單到我局809房間處索取罰款收據,並將繳款憑據第三聯(備查聯)報送我局備案。

四、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安陽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安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