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全縣公安機關執法行為,優化營商環境,全麵貫徹落實《湯陰縣人民政府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麵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湯政〔2020〕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製定《湯陰縣公安局2025年“雙隨機、一公開”部門聯合抽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基本手段和日常監管方式,順利推進各項監督檢查的實施開展,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持續提升監管公平性、公正性、規範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優化我縣營商環境。
二、嚴格執行,規範流程
各單位要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部門協同監管平台——河南)”,按照抽查工作計劃,根據風險等級分類,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匹配執法檢查人員,在要求完成任務時限內開展檢查,同時要規範執法檢查行為,確保檢查過程公開透明、結果公正合法。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以“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為原則,嚴格依據抽查事項清單和相關工作要求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檢查中發現的各類案件線索,做好後續工作的銜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及時公開,強化運用
抽查結果要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各單位要在抽查任務完成後20個工作日內,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係統,對非市場主體的抽查檢查結果要在部門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對於市場主體的抽查檢查結果要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部門協同監管平台——河南)”信息歸集模塊“抽查檢查結果”一欄進行公示,確保檢查結果錄入率和公示率雙100%。同時,要加強抽查結果的分析運用,針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監管措施,提高監管效能。
四、加強指導,嚴格監督
各相關大隊要認真履行責任,按照縣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認真落實,法製部門將進行全程指導、及時督促各單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附件:
1.湯陰縣2025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
2.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情況記錄表(樣表)
湯陰縣公安局 湯陰縣衛健委
湯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湯陰縣文廣體旅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1:
湯陰縣公安局2025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
序號 | 抽查行業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檢查事項清單 | 檢查時間 |
1 | 易製毒化學品購銷使用經營情況的部門聯合抽查 | 縣公安局 | 縣市場監管局 | 1.縣公安局:對易製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2.縣市場監管局:[1]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的檢查[2]名稱規範使用情況的檢查[3]營業執照(登記證)規範使用情況的檢查 | 2025年3月-12月 |
2 | 網絡營業場所部門聯合抽查 | 縣公安局 | 縣文廣體旅局 縣市場監管局 | 1.縣公安局: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信息網絡安全的監督檢查 2.縣文廣體旅局:[1]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擅自停止實施經營管理技術措施;未懸掛《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標誌。[2]塗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3]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活動的監管 3.縣市場監管局:[1]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的檢查[2]名稱規範使用情況的檢查[3]營業執照(登記證)規範使用情況的檢查 | 2025年3月-12月 |
3 | 旅館業部門聯合抽查 | 縣公安局 | 縣衛健委、縣市場監 管局 | 1.縣公安局:對旅館治安管理的監督檢查 2.縣衛健委:對公共場所行業的監督檢查 3.縣市場監管局[1] 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的檢查 [2]名稱規範使用情況的檢查 [3]營業執照(登記證)規範使用情況的檢查 | 2025年3月-12月 |
4 | 網吧部門聯合抽查 | 縣公安局 | 縣文廣體旅局 縣市場監管局 | 1.縣公安局:[1]對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的檢查; [2]對經營單位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未按規定時間保存登記內容、記錄備份,或者在保存期內修改、刪除登記內容、記錄備份的檢查; 2.縣文廣體旅局:[1]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檢查;[2]對經營單位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記錄有關上網信息的檢查;[3]對經營單位利用明火照明或者發現吸煙不予製止,或者未懸掛禁止吸煙標誌行為的檢查; 3.縣市場監管局:[1]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的檢查[2]名稱規範使用情況的檢查[3]營業執照(登記證)規範使用情況的檢查 | 2025年3月-12月 |
5 | 娛樂場所聯合檢查 | 縣公安局 | 縣文廣體旅局 縣市場監管局 | 1.縣公安局:[1]娛樂場所實施《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的檢查;[2]對娛樂場所指使、縱容從業人員侵害消費者人身權利,造成嚴重後果的檢查;[3]對娛樂場所未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懸掛警示標誌、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誌的檢查;[4]對娛樂場所因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2年內被處以 3次警告或者罰款、被2次責令停業整頓又有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行為的檢查; 2.縣文廣體旅局:[1]對娛樂場所實施《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檢查;[2]對娛樂場所指使、縱容從業人員侵害消費者人身權利,造成嚴重後果的檢查;[3]對娛樂場所未按《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懸掛警示標誌、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標誌的檢查;[4]對娛樂場所因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2年內被處以 3次警告或者罰款、被2次責令停業整頓又有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行為的檢查; 3.縣市場監管局:[1]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的檢查[2]名稱規範使用情況的檢查[3]營業執照(登記證)規範使用情況的檢查 | 2025年3月-12月 |
附件2:
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情況記錄表(樣表)
抽查任務名稱 | |||||
發起部門 | 配合部門 | ||||
執法檢查人員 | 姓 名 | 單 位 | 執法證號/身份證號 | ||
檢查對象 | 名 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地 址 | ||||
檢查單位 | 檢查事項 | 檢查結果 | |||
**部門 | **事項檢查 | ||||
**事項檢查 | |||||
**部門 | **事項檢查 | ||||
**事項檢查 | |||||
**部門 | **事項檢查 | ||||
**事項檢查 | |||||
處理意見 | |||||
備注 | |||||
檢查對象: 執法檢查人員: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說明:(1)檢查結果欄填寫相應編號:1.未發現問題
2.未按規定公示應當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4.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係 5.發現問題已責令整改
6.不配合檢查情節嚴重 7.未發現本次抽查涉及的經營活動 8.發現問題待後續處理 9.合格
10.不合格。(2)備注欄可填寫檢查過程中責令停止違法與督促整改等相關情況。(3)檢查對象為非市場主體時,相關數據項可根據工作實際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