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中州供水有限公司:
根據《河南省政府製定價格行為實施細則》《河南省城鎮供水價格管理實施細則》《河南省政府製定價格聽證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按照成本調查、價格聽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程序,經縣政府同意,決定製定我縣城鎮供水(試行)價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實行三級階梯水價,階差比為1:1.5:3,階梯水量以年度為計量周期。第一階梯為2.4元/立方米,每戶每年用水量180立方米(含)以內部分;第二階梯為3.6元/立方米,每戶每年用水量180-300立方米(含)部分;第三階梯為7.2元/立方米,每戶每年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部分。合表居民用戶按照2.5元/立方米執行。
二、非居民用水價格
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為3.75元/立方米。
三、特種行業用水價格
特種行業用水價格為9元/立方米。
四、相關配套政策
1.對城鄉低保、特困家庭實行水價優惠政策。已經抄表到戶的低保、特困家庭憑民政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每戶每年在第一階梯用水量180立方米(含)以內部分,生活用水價格維持原收費標準,具體為:1.40元/立方米,超出第一階梯用水量部分按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執行。同時免征汙水處理費。
2.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養老托育機構和殘疾人托養機構等社會福利場所生活用水、宗教場所生活用水、社區組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收取,不執行階梯水價。
3.常住人口超過4人的,用水人口每增加一人,第一、第二階梯水量上限增加45立方米。該政策自申報成功之日起次月執行,有效期原則上不超過2年,逾期未辦理續期手續的,自動失效。
4.建立供水價格與原水價格上下遊聯動機製,當原水價格調整時,我縣供水價格按照程序實行同時、同幅、同向聯動調整。
5.水資源稅、汙水處理費按照相關政策執行(水資源稅:居民用水由現行的0.35元/立方米下降至0.3元/立方米、特種行業2元/立方米、其他行業0.4元/立方米;汙水處理費:居民用水由現行的0.65元/立方米調整至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特種行業用水分別由現行的0.8元/立方米、1元/立方米調整至1.2元/立方米)。
6.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供水價格。按照文件規定,以城鎮水廠為水源,通過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或與農村原有供水管網連通的方式實現城鄉一體化供水的地區,供水價格執行城鎮水價標準。已實現城鄉一體化供水但城鎮汙水集中處理管網尚未覆蓋的農村地區,不征收汙水處理費。
五、其他相關事項
1.供水企業要按照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妥善處理實施中的有關問題;要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積極解決用戶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嚴格執行水價優惠等配套政策,取得社會各界對製定水價的理解和支持,維護社會穩定。
2.供水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加大供水管網維護和戶表改造力度,降低供損差率,進一步降本增效。
3.成本監審機構要建立城鎮供水定期成本監審製度,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城鎮供水價格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六、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5年6月起(即6月用水量)執行。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