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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陰縣統計局關於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發布:劉雙英來源:統計局時間: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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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統計局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嚴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要求,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為中心,依法履行統計部門職能,大力加強法治能力建設,廣泛開展法製宣傳培訓,強化統計執法監督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切實落實責任,深入依法治統工作

局黨組書記充分發揮黨組在推進本單位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將法治建設納入我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與統計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認真落實統計普法規劃,製定領導幹部年度學法計劃,突出重點,提高普法學習效果。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法治建設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健全完善黨內法規製度,做到製度治黨、依規治黨,加強督促檢查,提高黨內法規製度的執行力。嚴格依法依規決策,重大決策集體討論決定前,嚴格實行合法合規性審查,提高依法決策水平。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批示指示精神和統計法律法規,突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

一是統計局黨組多次學習統計法律法規知識。重點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重要講話批示指示精神、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相關內容。  

二是在縣委常委會和縣政府常務會議上傳達學習了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家統計局關於2022年查處的7起重大統計違法案件的通報》等內容。三是認真落實統計法律法規進黨校工作,今年春季在縣委黨校幹部培訓班授課1次。

(二)加大核查和執法檢查力度,不斷提升執法效能

1、開展專項數據核查,確保統計數據質量。今年主要采取兩種方式開展核查,一種是實地核查,現場查看被核查單位的統計報表、統計基礎台賬、財務報表及原始憑證等資料。另一種是線上核查,在常規報表期間,對主要指標進行數據質量核查,主要采取基層數據平台審核和原始憑證抽查審核。全縣共核查了189家單位。其中工業30家,貿易業80家,建築業15家,房地產5家,投資21家,服務業23家,勞動工資15家。通過核查達到了指導企業統計工作、提升基層統計人員素質的目的,進一步防止錯報、漏報現象的發生,有效保證了數據質量。

2、開展統計執法檢查,保障統計工作秩序。為深入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進一步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高統計數據質量,11月份我局開展了“雙隨機、一公開”統計執法檢查,共檢查企業27家,同時開展了跨部門聯合檢查工作,檢查企業10家。並且嚴格按照三項製度要求,遵循依法行政、公開透明、全麵真實的原則對行政執法事項進行公示。通過開展執法檢查,提高了基層統計數據質量,有效保障全縣統計工作的有序開展。

(三)加強統計法規培訓,提高統計法治水平

針對統計基礎工作薄弱,統計製度還不夠完善,統計人員業務素質還不高、人員變動頻繁等問題,我局及時組織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一是開展專題培訓。年初工業、貿易、建築等專業先後對各鎮和企業統計人員進行了培訓。二是開展集中培訓。10月24日-26日,舉辦全縣統計人員業務能力提升培訓班,各鄉鎮主管統計領導、統計站全體人員和縣統計局全體人員共60餘人參加培訓。法規專業重點解讀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結合詳實案例闡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理;建築房地產、投資、農業、核算、服務、工業、能源、勞資、貿易業等專業圍繞統計重點內容進行了係統講解。

(四)加強法治宣傳,夯實法治之基

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積極開展“嵌入式”普法,將統計普法工作融入統計調查、數據核查、統計執法檢查等日常統計工作中,結合“統計開放日”、“憲法宣傳日”、等節點,有效擴大統計工作的社會影響力,指導企業更好遵守統計法規,持續提升統計人員基本法治素養。全年共組織大型普法活動3次。

三、存在問題和不足

(一)統計基層基礎建設還不堅實。統計基層基礎力量與工作任務不匹配,部分鄉鎮和企業統計人員更換頻繁,因工作交接不力,影響統計工作銜接。

(二)統計執法力量較為薄弱。受持證人員較少因素製約,統計執法工作存在任務重、人員少、專業力量不足的問題,一定程度上製約了執法監督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認識。要堅持黨對統計工作的領導,全麵落實二十大精神,強化“四個意識”,抓牢統計工作的主動權,堅決貫徹落實有關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的指示精神,認真組織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提升行動,切實履行好統計業務指導和監管職責,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可信,把依法治統向縱深推進。

(二)提升數據質量。堅持從源頭抓起,加大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力度,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力度,把好入庫、培訓、審核、查詢等各個關口。持續開展統計業務知識培訓,提高統計人員業務水平。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實際,麵向基層,重心下移,靠前統計,加大對統計基礎工作的檢查和業務指導。防止漏報、虛報、瞞報,常態化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並抓好對重點單位的督促檢查。

(三)強化普法宣傳。圍繞統計中心工作和重大統計調查活動,創新普法方式,充分借助各種新聞媒介,拓展普法渠道,通過走進部門宣講、下沉基層宣傳、利用網絡平台宣傳等靈活多樣方式,強化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認真做好常態化日常普法和重要節點製度化普法宣傳工作,將統計法治宣傳與統計執法和統計培訓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治意識,積極營造全社會更加關注統計、知曉統計法律法規、支持和配合統計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