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湯陰縣教育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機關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縣教育係統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全縣教育工作的總體布局並負責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
三、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製定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收支情況;指導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
五、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全麵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六、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管理和職業指導工作。
七、負責統籌管理全縣教育係統黨建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係統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教育係統落實好黨的民族宗教政策;負責教育係統安全穩定與信訪工作。
八、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製度實施;負責全縣教育係統的表揚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編製標準;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全縣教育係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會同有關部門製定全縣各級各類教育招生計劃。
十、負責管理全縣教育係統科研工作;指導全縣教育係統信息化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教育係統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製定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全縣普通話推廣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二、承擔麵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和綜合治理。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信訪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檔案等工作;負責機關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負責責任目標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工作;負責教育史誌、年鑒的編撰工作;負責教育係統綜合法規宣傳教育和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教育係統黨建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負責教育係統的思想政治管理工作;負責係統黨務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對工、青、婦等群眾團體組織實行領導;做好統戰工作,聯係人大、政協工作;負責教師節的慶祝、表揚工作;負責教育係統的表揚獎勵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代管湯陰縣教育基金會的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縣教育係統信訪工作,及時反映和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
二、人事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職稱評聘、離退休幹部管理、崗位設置和工資福利等工作;規劃並指導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含幼兒園園長)隊伍建設;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幹部管理權限範圍內的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係統教師以外的教育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公費師範生、特崗教師相關工作;配合縣政府職稱主管部門,承辦教育係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指導全縣教育係統人才隊伍和教師隊伍建設。
三、發展規劃股。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統籌管理指導所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負責中小學設立規劃、體製改革和布局調整。
四、財務股。負責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編製所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決算,監管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規範教育收費工作。
五、基礎教育股(學前教育股)。負責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擬訂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保障各類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基礎教育招生政策和基本教學文件,指導全縣中小學教學用書的選用工作,推進教育改革;指導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校、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課程改革、學籍、招生、規範辦學行為等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縣域內民辦學校的管理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統籌管理全縣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指導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專業、課程與教材、實習實訓基地、“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職業學校開展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指導職業學校開展職業培訓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與職業指導、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各類職業教育競賽活動;指導城鄉社區教育、職工教育、老年教育、農民文化技術教育等繼續教育工作。
七、教師教育股(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擬訂教師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導性教學文件;擬訂全縣教師培訓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負責中小學教師的培養和培訓工作,負責專項培養計劃的組織實施,規劃和指導全縣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設;負責中小學教師師德建設;配合全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歸口管理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製度實施;負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
八、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統籌全縣教育係統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教育、安全防範、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和安全保衛工作;統籌全縣教育係統反恐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負責校車管理、防溺水、校園欺淩、防災減災、食品安全等相關工作。
九、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擬訂全縣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勞動教育工作;擬訂體育、衛生、藝術、勞動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負責組織、協調學校組團參加重大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指導學生的軍訓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教育督導團辦公室(審批服務股)。落實教育督導的規章製度和標準,指導全縣教育督政、督學工作;組織對縣本級和各鄉(鎮)中心校、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湯陰縣教育督導報告和通報;組織開展湯陰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開展督學培訓;承擔湯陰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製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推廣普通話、普通話師資培訓以及用字規範化等工作;負責本係統普通話測試工作。組織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行政職權清理規範等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的牽頭協調;負責各類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對行政相對人辦理審批事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負責製定窗口工作製度;負責審批事項資料的歸檔工作;負責審批事項的增、減變化備案工作。
十一、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股。承擔麵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校外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擬定校外教育培訓規範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校外教育培訓(含線上線下)機構設置、培訓內容、培訓時間、人員資質、收費監管等相關標準和製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指導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指導規範麵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及時反映和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
辦公地址:湯陰縣政通路大道東205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5:00:00-18:00:00;
冬季:上午08:00:00-12:00:00 下午 14:30:00-17:30:00。
聯係方式:0372-6213670
負責人姓名:靳緒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