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湯陰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休學、複學和轉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學學生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招生年齡:小學入學年齡為6周歲(當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兒童。
②小學入學流程:①家長持相關報名手續到報名學校現場審核資料。(戶籍類提供戶口簿原件;房產類提供戶口簿、房產證原件或合同、契稅票原件;商戶子女入學提供戶口簿、營業執照原件)→②學校辦理學生入學。
2.小學學生進城務工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家長持進城務工子女相關手續:戶口本、身份證、務工合同、用工備案表、社保證明→②學校辦理學生入學。
3.小學學生延緩入學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
①延緩入學申請書1份→②戶口本和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複印件)→③需延緩入學的兒童身體狀況醫學檢查資料(病曆、檢查報告等)→④村委會、學校、教育局延緩入學申請表蓋章。
4.初中學生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家長持相關報名手續到報名學校現場審核資料。(戶籍類提供戶口簿原件;房產類提供戶口簿、房產證原件、合同、契稅票原件;商戶子女入學提供戶口簿、營業執照原件)→②學校辦理學生入學。
5.初中學生進城務工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家長持進城務工子女相關手續:戶口本、身份證、居住證、務工合同、社保證明→②學校辦理學生入學。
6.返縣生學生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學生戶口本→②學校辦理學生入學。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休學和複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學學生休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家長向學校提交申請→②學校網上提交學生住院病曆首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例)、休學申請表原件→③縣教育局網上審核。
2.小學學生複學及所需材料
①休學滿一年後家長持縣級以上醫院康複證明→②學校網上提交學生康複證明、複學申請表→③縣教育局網上審核。
3.初中學生休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家長向學校提交申請→②學校網上提交學生住院病曆首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例)、休學申請表原件→③縣教育局網上審核。
4.初中學生複學及所需材料
①休學滿一年後家長持縣級以上醫院康複證明→②學校網上提交學生康複證明、複學申請表→③縣教育局網上審核。
(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學、初中學生轉學及所需材料
①家長向轉入學校提出轉學申請→②家長提供符合轉學政策相關證明材料(轉學範圍參考當年招生方案)→③學校集中上報教育局審核備案→④教育局審核後學校完成學籍網上轉學手續。
辦理地點:湯陰縣教育局一樓110室
谘詢電話:0372-6208317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湯陰縣普通高中階段學生入學、休學、複學和轉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高中學生入學流程及學籍注冊
1.高中學生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1)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普通高中學校按照招生規定,根據學生本人誌願和中招考試分數,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麵進行全麵衡量,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後,予以錄取。(2)被錄取的新生,須憑錄取通知書、戶口簿和有關證件,按時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報到者,學生及其監護人應持有關證明在開學後兩周內向學校申請延期辦理入學手續,學校保留其入學資格。對開學後兩周內不到校注冊,也不辦理延期入學手續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高中學生學籍注冊
(1)學生學籍采用省教育廳統一的信息管理係統進行管理,學生的學籍號分學籍號和學籍輔號,學籍號一律采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係統中學生的學籍號,學籍輔號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編排。
(2)學生在校期間隻能有唯一的學籍輔號,嚴禁為普通高中學生辦理雙重學籍或為往屆生辦理應屆生學籍,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錄取的學生,學校一律不得為其辦理學籍。
2.中招社會其他類考生(返縣生)
指往屆初中畢業生,具有湯陰縣戶籍,已經畢業的初中畢業生。由戶籍所在地所轄各初中學校負責組織學生報名,原則上不接收無全國學籍學生。
(二)高中學生休學和複學流程及辦理所需材料
1.高中學生休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學習者,可申請休學。學生休學,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提出書麵申請,出具縣級以上(含縣級)醫療單位診斷證明,由學校批準並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辦理休學手續,保留學籍。②休學期限原則上為一年。休學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學習者,經學校批準並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可繼續休學。③學生在校期間最多隻能休學兩年,休學兩年仍不能複學者,應辦理退學手續。
2.高中學生複學及所需材料
學生休學期滿,憑有關康複證明及時申請複學。學校應根據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的要求,安排在相應年級就讀。
(三)高中學生轉學流程及辦理所需材料
①因正當理由確需轉學者,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出、轉入學校同意並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可以轉學。原則上學生不得在省轄市市區和縣(市)內的普通高中之間轉學。②學生轉出應由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明。省轄市內跨縣轉學的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辦理並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跨省轄市轉學的到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辦理並報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跨省轉學的由省教育廳委托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跨省轉學證明由省教育廳統一印製。③轉入學生須持轉學證明、戶口簿、高中學籍檔案等材料經轉入學校同意、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並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後方可入學,由外省轉入我省的學生還須持有轉出省學籍主管部門出具的轉學證明和成績證明。④高中三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學。⑤學生在休學和受處分期間不準轉學;嚴禁學校接收沒有正常轉學手續和沒有學籍的學生。⑥學校每學期應將轉入學生和轉出學生的有關資料整理歸檔備案。
辦理地點:各學校
谘詢電話:0372-6208317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湯陰縣職業教育學校學生入學、休學、複學和轉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學生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本地學生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錄取通知書→河南省戶籍→身份證(年滿15周歲)→初中畢業證。
2.外省學生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河南省流動人口居住證或河南省初中畢業證。
(二)學生休學和複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1.學生休學流程及所需材料:學生本人和監護人提出書麵申請→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因病休學,應提供縣級醫院及以上醫院病情診斷證明)→學校審核同意後,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休學期限不超過一年。
3.學生複學及所需材料:休學期滿應於學年或學期開學前一個月內申請複學→學校審核同意後,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因病休學,申請複學需要提供縣級醫院及以上醫院的健康證明,並經學校審查確能學習者,方可複學)。
(三)學生轉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提出申請→轉出學校同意→轉出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再向轉入學校提出轉學申請→轉入學校同意→ 轉入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在校學習未滿一學期的不予轉學,畢業年級不予轉學,休學期間不予轉學)。
辦理地點:湯陰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谘詢電話:0372-3802672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四、湯陰縣特殊教育學校學生入學、休學、複學和轉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學學生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招生年齡:聽障、智障入學年齡6周歲;送教班符合河南省教基二〔2016〕115號文件要求,(六周歲是指當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適齡殘疾兒童。
②招生對象:聽障兒童,智力正常、肢體健康;啟智班(智力發育遲緩)評估符合條件的湯陰縣域內學生,肢體健康;符合送教條件的城關韓莊中重度殘疾學生。義務教育階段(聽):湯陰縣戶籍的殘疾孩子;啟智班:招錄湯陰縣戶籍的殘疾兒童。
③招生時間:每年的8月21日——8月23日。
④評估流程:審驗材料(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適齡兒童及其父母一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現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父子或母子關係證明;殘疾證;近期正麵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張;《湯陰縣特殊教育學校招生意見表》;啟智班還需提供醫學殘疾類別鑒定報告及正規醫院出具的智商測評報告等材料到學校報名)→填寫招生意見表→評估測試→交評估結果、材料和招生意見表。
2.小學學生進城務工入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持適齡兒童及其父母一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現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父母一方在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的勞動用工備案手續或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務工合同;父子或母子關係證明;殘疾證;近期正麵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張;《湯陰特殊教育學校招生意見表》;啟智班還需提供醫學殘疾類別鑒定報告及正規醫院出具的智商測評報告等材料到學校報名。
3.小學學生延緩入學所需材料及辦理流程
確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當年度入學的,學生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時間內,向戶口所在地區教育局提交《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延緩入學申請表》及申請緩學的有關證明材料,經教育局批準方可延緩入學。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休學和複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1.學生休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①因病假辦理休學手續,須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出示縣級以上醫院病曆,向學校提出書麵申請,學校審核後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準予休學。②因病休學所需材料:縣級以上醫院病曆、治療單據等;學校審核意見表。
2.學生複學及所需材料
學生休學期滿後,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因病休學的應當提交縣級以上醫院認定治愈或認定可以正常學習的證明,學校審核並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後,即可複學。
(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流程及所需材料
1.小學學生轉學及所需材料
義務教育階段流程:①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向學校提出轉學申請;②轉入學校在學籍係統中核查學生信息,核對無誤後提交轉入申請並核辦(非起始年級轉學的學生,需開原就讀學校的學籍證明);③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核辦;④轉出學校核辦。(在校學習未滿一學期的不予轉學,畢業年級不予轉學,休學期間不予轉學)。
辦理地點:湯陰縣特殊教育學校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五、湯陰縣學籍證明、畢(結)業證書遺失辦理、學曆證明確認辦理流程
1.本人提出書麵申請,交至原畢業學校(要注明原畢業學校、畢業時間、畢業證上的學籍號碼)。
2.原畢業學校核實相關信息,出具包含該生基本信息的書麵證明並加蓋公章(身份信息、原畢業學校、畢業時間、學籍號碼等)。
3.到湯陰縣教育局基礎教育股確認信息、加蓋公章。
辦理地點:畢業學校、湯陰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