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位置: 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2024年湯陰縣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發布:劉立來源:湯陰縣人社局時間:2024-04-15
分享: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幹部隊伍建設,優化幹部隊伍結構,經縣委同意,決定麵向全縣範圍公開選調2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原則,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公開選調工作人員。

二、選調崗位

此次公開選調共涉及10個部門12個單位,選調人數22名。詳見《選調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三、選調範圍和條件

(一)選調範圍

麵向我縣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在編在崗幹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被聘用後需放棄公務員身份。

(二)選調的資格條件

選調人員采取自願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推薦本部門(單位)符合以下條件的工作人員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有一定的文字寫作能力和政策理論水平;

4.年齡在37周歲及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後出生);

5.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曆和相應學位;

6.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符合任職回避有關規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進入機關事業單位方式不符合政策規定的;

4.幹部人事檔案存在塗改造假等嚴重問題的;

5.有違規提拔、調動情形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7.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或者其他對調動有限製性規定的;

8.調入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

9.正在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其他不適合選調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湯陰縣人民政府網站和“嶽鄉先鋒”公眾號發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

(1)自願報名:報考人員自行下載《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見附件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提供《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藍底證件照5張。報名表不需要加蓋單位公章和主要負責人簽字。

自願報名時間: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00 — 11:30;下午15:00—17:30。

(2)組織推薦: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須提供《選調工作人員組織推薦報名表》一式三份(見附件3)及《選調人員組織推薦報名匯總表》一式兩份(見附件4);報考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提供《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藍底證件照5張。組織推薦報名表需要加蓋單位黨組織公章和主要負責人簽字。

組織推薦報名時間: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8:00 — 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307會議室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考試選調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選調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一般不低於1:3,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人數。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

1.筆試

筆試工作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1)筆試采用閉卷的形式,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黨政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特別是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及文字材料寫作能力,內容包括政治、法律、曆史、縣情及公文材料寫作等。滿分為100分。

(2)領取《準考證》及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麵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麵試人員。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的方式進行,具體麵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麵試通知書》。麵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麵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麵試通知書》參加麵試,規定時間內未到視為自動放棄。

3.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

以上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

(五)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選調名額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麵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重點考察政治品質和工作實績。考察的方法主要采取查閱檔案資料和與所在單位領導、同事座談方式進行。

考察結束後,根據筆試、麵試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提交部務會議研究,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後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選調人選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公示選調結果

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一定範圍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選崗原則

經公示期無異議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由擬選調人員依次、自主選崗。擬選調人員如有放棄的,不再遞補。

(九)試用及辦理手續

選調人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再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1.成立由相關主管單位負責領導組成的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縣委組織部負責具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和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負責本次選調工作的全程監督及舉報受理。

2.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湯陰縣人民政府網站和“嶽鄉先鋒”公眾號發布的有關信息。

3.谘詢電話:0372-6205578  0372-6208911

4.監督電話:16637270785

附件:1.選調崗位信息表

2.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3.選調工作人員組織推薦報名表

4.選調人員組織推薦報名匯總表

中共湯陰縣委組織部

                                     2024年4月15日

附件1

2024年湯陰縣部分縣直單位選調崗位信息表

序號

主管部門

選調單位

擬選調人數

1

縣委辦

湯陰縣縣域發展調查研究中心

(湯陰縣專用通信服務中心)

1

2

組織部

湯陰縣人才工作服務中心

3

湯陰縣黨員教育中心

2

3

紀委監委

湯陰縣廉政教育中心

3

4

宣傳部

湯陰縣互聯網應急指揮中心

(湯陰縣網絡安全中心)

1

5

統戰部

湯陰縣統一戰線工作服務中心

2

湯陰縣歸國華僑聯合會

1

6

政法委

湯陰縣平安建設促進中心

3

7

巡察辦

湯陰縣巡察事務中心

2

8

人大辦

湯陰縣人大代表服務中心

1

9

政府辦

湯陰縣政務發展研究中心

2

10

政協辦

湯陰縣政協委員服務中心

1


合計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