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下列社會組織未按照規定參加2021、2022年度檢查,其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決定對下列6家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處罰。
根據《行政複議法》和《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湯陰縣人民政府或安陽市民政局申請複議,也可在3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特此公告
| 序號 | 單位名稱 | 業務主管單位 |
| 1 | 湯陰縣菜園鎮向陽幼兒園 | 湯陰縣教育局 |
| 2 | 湯陰縣韓莊鎮啟智幼兒園 | 湯陰縣教育局 |
| 3 | 湯陰縣宜溝鎮勝利中心幼兒園 | 湯陰縣教育局 |
| 4 | 湯陰縣白營鎮貝樂堡幼兒園 | 湯陰縣教育局 |
| 5 | 湯陰縣嶽飛後裔聯誼會 | 湯陰縣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 |
| 6 | 湯陰縣物業服務行業協會 | 湯陰縣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