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和加強社會監督,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時發現並消除重大事故隱患,製止和懲處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財政部關於印發<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安監總財﹝2018﹞9號)和《河南省應急管理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豫應急﹝2019﹞85號)規定,安陽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安陽市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製度》(以下簡稱《獎勵製度》)。製度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所有行業領域(不含煤礦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凡舉報屬於應急管理部門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沒有發現,或者雖然發現但未按有關規定依法處理,經核查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
《獎勵製度》規定,舉報人可以通過安陽市安全生產投訴舉報電話“12350”進行舉報,或者通過網絡、傳真、信函等方式,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內容應當詳細說明重大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情形、被舉報單位名稱、相關證據和舉報人姓名及有效聯係方式。
《獎勵製度》明確,舉報人實名舉報內容經受理部門核查屬實的,受理部門應當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舉報人,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獎勵製度》規定,參與舉報事項調查處理的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和獎勵等情況,違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