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政辦〔2023〕1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湯陰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6月12日
湯陰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製目的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提升安全風險隱患防範化解能力,落實應急處置職責,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製,科學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製定本預案。
1.2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豫政辦〔2020〕35號)、《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安政辦〔2021〕61號)、《湯陰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湯陰縣發生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先期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人員傷亡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鄉(鎮)、縣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協調聯動,共同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縣政府統籌指導,協調全縣資源支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縣政府全麵負責組織應對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資源。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救援合力。
(4)快速反應,高效處置。建立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軍隊應急救援力量為突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幹、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為輔助的應急救援隊伍體係,健全快速反應、聯動協調的工作機製,高效有序處置生產安全事故。
(5)依法依規,科技支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推進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規範化、製度化、法治化。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作用,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科技支撐能力。
1.5事故分級標準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含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含本數。
2 組織指揮機製
2.1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組成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承擔,由指揮長、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成員組成,承擔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決策、指導、協調等工作。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安委會主任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安委會常務副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安委會副主任以及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縣級部門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成。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
成員單位: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教育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人民武裝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縣總工會、團縣委、縣婦聯、縣供銷社、縣林業總站、縣氣象局、中國鐵路鄭州局湯陰車站、安陽銀保監分局湯陰監管組。
2.1.2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1)決定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啟動和應急救援行動的終止。
(2)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工作;指揮調度應急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
(3)發布事故應急處置相關信息。
(4)向縣委、縣政府、安陽市應急管理局報告事故進展情況。
(5)協調善後處理工作以及恢複生產、生活秩序。
(6)事故應急救援中的其他相關事項。
2.1.3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2)受理事故信息並立即上報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
(3)向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響應建議,並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4)組織修訂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協調縣級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鄉(鎮)政府製定並完善相關應急預案,並督促、指導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
(5)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鄉(鎮)政府做好應急物資儲備、應急救援隊伍保障等。
(6)負責建立指揮部成員的應急通訊方式,並告知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相關人員。
(7)負責建立應急救援隊伍與應急裝備數據庫。
(8)關注和引導輿情,配合宣傳部及時向新聞媒體提供準確、全麵、真實的事故信息。
(9)完成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1.4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的職責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根據《湯陰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湯陰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的通知》(湯安委字〔2020〕12號)、《中共湯陰縣委辦公室湯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湯陰縣安全生產職責清單的通知》(湯辦〔2022〕7號)及以下職責確定:
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新聞發布和報道工作。指導新聞單位做好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等的宣傳工作,報道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事故現場及周邊相關地區電力應急保障工作。加強對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並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行商及時恢複受損通信網絡;當生產安全事故造成應急指揮通信係統損壞時,組織協調運營商為應急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縣公安局:負責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管製工作,引導消防、救護車輛等進入;負責指導協調事故現場的保護、警戒、維穩和涉案人員監控等工作。組織事故區域內人員的疏散撤離、清點人數,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人員姓名、身份;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縣民政局:協調做好人員安置及善後處理工作。
縣司法局:負責協助應急管理局宣傳生產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等,不斷增強企業及廣大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自覺維護安全設施。負責為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提供法律支持。
縣財政局:負責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的籌措、使用和管理工作。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協調事故單位完成受傷害職工的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待遇支付等善後處理工作。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督導受生產安全事故影響的供水、供熱、供氣等公共設施設備的搶修維護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協調醫療救援隊伍對事故現場傷員的救護及轉移,做好傷員數據統計工作。負責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調配,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
縣應急管理局:做好重要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共享傳達,保障相關生產安全事故文件的收發運轉。牽頭負責組織專家組提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牽頭負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應急救援隊伍、調運應急救援物資;指導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製定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時使用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進行監督;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有關特種設備的應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的環境監測工作,確定環境汙染區域範圍,指導轄區相關部門和事故責任單位對有害物質進行無害化處理;負責組織因生產安全事故引起的次生環境汙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控製易燃、易爆、物質泄漏並對有關設備冷卻;組織開展搜救工作;事故得到控製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現場的洗消和處理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的氣象服務工作。
各鄉(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工作;組織協調、實施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工作。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也可根據應急救援需要,臨時協調縣政府其他成員單位參與事故救援和相關保障工作。
2.2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工作組設置
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啟動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或省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配合上級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組成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信息輿情組、善後處置組、技術資料組、後勤保障組、專家組等9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故信息報告、救援隊伍調集、較大事項協調等。(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成員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事發地鄉鎮等相關部門)
(2)搶險救援組:負責製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開展搶險救援等。(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成員單位:縣消防救援大隊、縣生態環境分局、縣衛生健康委、事發地鄉鎮等相關部門)
(3)醫療救治組:負責調集醫療隊伍、救治傷員等。(牽頭單位:縣衛生健康委;成員單位:事發地鄉鎮等相關部門)
(4)治安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維護、交通管製、人員疏散、社會治安等。(牽頭單位:縣公安局;成員單位:事發地鄉鎮等相關部門)
(5)信息輿情組:負責新聞發布和輿情監測、預警、報告處置等。(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文化廣電體育旅遊局、融媒體中心、事發地鄉鎮等相關部門)
(6)善後處置組:負責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牽頭單位:受影響地區的人民政府;成員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政局)
(7)技術資料組:負責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專家、技術人員等,調用相關資料等。(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成員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生態環境分局、事發地鄉鎮等相關部門)
(8)後勤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中電力、能源、交通、裝備、物資等的支持保障工作。(牽頭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員單位:縣應急管理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事發地鄉鎮等相關部門)
(9)專家組:負責對搶險救援進行指導,參與製定搶險救援方案,解決搶險救援中出現的重大技術難題。(牽頭單位:縣應急管理局;成員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鄉鎮等相關部門)
2.3前方指揮部組成及設置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響應時,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前方指揮部。前方指揮部指揮長由縣委、縣政府指定負責同誌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有關部門負責同誌和事發地鄉鎮黨委、政府負責同誌擔任。
前方指揮部負責指導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各項指揮、協調、保障工作,組織做好隊伍、裝備、物資等保障工作,參照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9個工作組設置前方指揮部工作組,保障各項應急處置工作上下銜接、協調一致。
2.4基層組織指揮
鄉鎮政府在本級黨委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統籌製定本行政區域應急管理政策措施,組織防範和應對生產安全事故。
鄉鎮政府要結合實際強化應急管理職責。村(居)民委員會負責協助做好村(社區)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3 預防、監測和預警
3.1預防
縣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鄉鎮政府等,要針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評估,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依法向社會公布。同時要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生產經營單位要針對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開展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與應急教育培訓工作,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並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構成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規定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製定治理方案,落實人員、措施、責任、資金和時限,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2監測
縣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監測,對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進行分級監控,及時匯總分析事故隱患和預警信息,必要時組織會商評估,對重大隱患立即采取處置措施。
3.3預警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預警信息包括預警區域場所、險情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受災情況、預防預警措施、工作要求、發布機關等。進入預警期後,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範和應對工作。
4 分級標準和響應原則
4.1分級標準
省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
(1)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由省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2)發生重大事故,由省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市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為:Ⅲ級。
發生較大事故,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縣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為:Ⅳ級。
發生一般事故,由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4.2應對原則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當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並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原則上由省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負責應對,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負責先期處置,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配合相關工作。
初判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負責應對,由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負責先期處置。
初判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由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負責應對,必要時提請縣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負責具體實施。
5 響應行動
5.1信息報告
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要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要於1小時內向應急指揮中心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人員可以直接向應急指揮中心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應急指揮中心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報告後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事故情況,並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信息報告內容應包含: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及現場控製情況;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5.2先期處置
(1)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發單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相關應急預案,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處置內容主要包括: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製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並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迅速控製可疑的傳染源,積極救治病人,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加強個人防護。按照信息報送相關規定與要求,向事發地鄉鎮政府、應急管理局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事故影響可能超出本單位範圍的,及時將險情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
(2)事發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的決定、命令,進行宣傳動員,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3)事發單位、事發地所在的鄉鎮應當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傷害人員,搜尋、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控製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向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4)縣政府應組織相關部門(單位)立即開展先期處置,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5.3分級響應
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Ⅰ、Ⅱ、Ⅲ級應急響應由指揮長組織指導協調與先期處置;Ⅳ級應急響應由副指揮長組織指導協調與應急處置。
5.3.1Ⅳ級響應行動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後,經分析研判為Ⅳ級響應條件的,由副指揮長立即啟動Ⅳ級響應行動,並將事故情況上報縣政府有關領導並通報給有關部門,同時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措施應對生產安全事故。
①指揮部視情成立前方指揮部,設立事故現場相關處置小組;
②進行現場會商、研判,製定具體應急處置方案;
③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監測、避險疏散、保衛警戒、醫療救護;
④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研判事件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⑤協調應急隊伍、救援設備和物資、應急專家;
⑥跟蹤事故發展態勢,如有需要,協調增加應急救援力量;
⑦指導協調相關善後工作,啟動事故調查處理程序;
⑧符合應急救援結束條件時,終止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5.3.2Ⅲ級及以上響應行動
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縣安全生產指揮部立即按照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進行先期處置,經指揮長同意,成立前方指揮部,按照預案設立工作組,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待指揮權移交上級指揮部後,配合上級指揮部完成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及相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①協調調度救援隊伍、專業設備、應急專家及時趕赴現場。
②開展現場會商,研判事故形勢,製定具體救援方案並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③指揮各應急處置工作組快速開展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事故信息報告、救援隊伍調集、較大事項協調等;
搶險救援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製定搶險救援方案、組織開展搶險救援等。組織綜合應急救援隊及各相關專項應急救援隊、社會救援隊伍等組織營救受困、受傷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迅速控製危險源,減輕或消除危害,標明危險區域。禁止或限製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限製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等。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醫療救治組:由縣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組織協調醫療救援機構和醫療救援力量,開展醫療救援、醫療轉運和醫療救治工作;
治安保衛組:由公安局牽頭,事發地鄉鎮政府、涉及的企業參與,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維護、交通管製、人員疏散、社會治安等。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製以及其他控製措施。依法從嚴懲處哄搶財物、幹擾破壞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築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水電的供應進行控製,必要時依法對網絡、通信進行管控。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製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在黨政機關、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單位附近設置臨時警戒線,加強警衛,加強對重點敏感人員、場所、部位和標誌性建築的安全保護;
信息輿情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參加。負責新聞發布和輿情監測、預警、報告處置等工作;
善後處置組:由受影響地區的人民政府牽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等配合,負責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恤、經濟補償協調等;
技術資料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配合,負責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專家、技術人員等,調用相關資料等;
後勤保障組: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負責應急救援中電力、能源、交通、裝備、物資等的支持保障工作;
專家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配合,負責對應急救援進行指導,參與製定搶險救援方案,解決應急處置中出現的重大技術難題。
④按照省、市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開展其他工作。
5.4信息發布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縣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快速反應,根據職責做好信息發布工作,按照“快講事實、重講態度、慎講原因、多講措施”的原則,統一、準確、及時發布有關事故態勢和處置工作信息,積極引導輿論。
5.5響應升級與結束
5.5.1響應升級標準
①經研判,發現生產安全事故的實際災情或後果超出了接到的信息報告的災情或後果。
②生產安全事故的災情或後果進一步擴大,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應急力量難以實施有效處置。
③生產安全事故將要波及周邊縣區。
5.5.2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製、汙染物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和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風險消除後,經前方指揮部(工作組)確認,Ⅳ級響應報請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同意後,Ⅲ級及以上響應報請市、省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同意後,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6 後期處置
6.1調查評估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縣政府有關部門應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規定配合或組織調查事故的發生原因和經過,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並將調查與評估情況向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6.2善後處置
縣政府和事故單位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征用物資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資金和物資調撥、保險理賠等。
前方指揮部(工作組)要總結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救援工作改進建議,完成救援總結報告,報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並同時抄送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生產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防範類似事故發生。
7 保障措施
7.1隊伍裝備保障
(1)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縣政府要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承擔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任務。
(2)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及其有關成員單位負責組建和管理本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承擔本部門、本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任務。
(3)社會救援力量。發揮共青團、紅十字會的作用,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以及誌願者等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相關知識、經驗和資質的誌願者成立應急誌願者隊伍,參與防災避險、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報告、搶險救援、衛生防疫、群眾安置、設施搶修和心理疏導等工作。
(4)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等。
7.2專家技術保障
縣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專家力量建設,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為事故處置決策提供谘詢、指導。
7.3物資資金保障
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相關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縣政府負責解決。
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按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製度,儲備應急救援物資。鼓勵采取簽署協議的方式充分利用民間物資,作為政府儲備物資的有益補充。
7.4通信信息保障
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網絡、重大危險源和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規範信息報送、發布等格式和程序。
7.5醫療救護保障
縣政府應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治藥品、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
經營單位針對本企業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加強員工自救、互救技能培訓,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7.6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製,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縣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建立健全交通運輸保障應急聯動機製,必要時,可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確保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
必要時,由縣人民政府協調民航、鐵路等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8 預案管理
8.1預案編製修訂
本預案由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要及時組織預案評估,並適時修訂完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麵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的;
(6)在生產安全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製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8.2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宣傳,加強對本地、本部門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從業人員的培訓。按照規定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 表彰與責任追究
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相關單位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對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應急處置職責的單位及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
10 附件
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
2.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常用部門聯係方式
3.重點監管企業清單
4.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要點

附件2 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常用部門聯係方式
序號 | 單位 | 值班電話 | 傳真 |
1 | 縣委宣傳部 | 0372-6213331 | |
2 | 團縣委 | 0372-6213353 | |
3 |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 | 0372-6213512 | |
4 | 教育局 | 0372-6213670 | |
5 | 工業和信息化局 | 0372-6225815 | |
6 | 公安局 | 0372-6422026 | |
7 | 民政局 | 0372-6225251 | |
8 | 財政局 | 0372-6213575 | |
9 | 自然資源局 | 0372-6213172 | |
10 |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0372-6225579 | |
11 | 城市管理局 | 0372-6216691 | |
12 | 交通運輸局(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 0372-6225600 | |
13 | 水利局 | 0372-6213493 | |
14 | 農業農村局 | 0372-6225510 | |
15 | 商務局 | 0372-6208696 | |
16 | 文廣體旅局 | 0372-6213650 | |
17 | 衛生健康委 | 0372-6213587 | |
18 | 應急管理局 | 0372-6203698 | |
19 | 市場監管局 | 0372-3802800 | |
20 | 生態環境分局 | 0372-6215766 | |
21 | 林業總站 | 0372-6213496 | |
22 | 氣象局 | 0372-6213466 | |
23 | 融媒體中心 | 0372-6208665 | |
24 | 供電公司 | 0372-8613521 | |
25 | 鄭州鐵路局湯陰車站 | 0372-3293607 | |
26 | 人武部 | 0372-6213673 | |
27 | 縣消防救援大隊 | 0372-3389300 | |
各鄉(鎮)應急辦公室 | |||
1 | 城關鎮 | 0372-6203367 | |
2 | 韓莊鎮 | 0372-6213642 | |
3 | 白營鎮 | 0372-6481051 | |
4 | 古賢鎮 | 0372-6311169 | |
5 | 菜園鎮 | 0372-6351123 | |
6 | 任固鎮 | 0372-6331002 | |
7 | 五陵鎮 | 0372-6431023 | |
8 | 瓦崗鄉 | 0372-6451139 | |
9 | 伏道鎮 | 0372-6411108 | |
10 | 宜溝鎮 | 0372-6371201 | |
附件3 重點監管企業清單
序號 | 企業名稱 | 地址 | 危險物質 | 聯係人 | 聯係電話 | 備注 |
一 | 危險化學品企業 | |||||
1 | 湯陰永新化學有限責任公司 | 湯陰縣產業園區精忠路與興隆路交叉口 | 環己烯627噸/年、 | 張秋印 | 生產 | |
2 | 安陽市金智博實業有限公司 | 湯陰縣古賢鎮新型材料產業園區 | 蒽油、工業萘 | 姚東風 | 在建 | |
3 | 河南銘奧化工有限公司 | 湯陰縣新型材料產業園區 | 冰醋酸 | 衡博強 | 在建 | |
4 | 安陽市百得精細化工有限公司 | 湯陰縣新型材料產業園區 | 車用噴漆 | 劉平海 | 在建 | |
二 | 重大危險源企業 | |||||
1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湯陰儲備庫 | 湯陰縣韓莊鎮大光村西頭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湯陰儲備庫儲存單元1 | 王曉軍 | 一級重大 危險源 |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湯陰儲備庫儲存單元2 | 四級重大 危險源 |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石油分公司湯陰儲備庫 | 一級重大 危險源 | |||||
2 | 安陽天利石油化工銷售有限公司 | 湯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橫六路南側(伏道) | 安陽天利石油化工銷售有限公司乙醇儲罐區 | 王雷 | 四級重大 危險源 | |
安陽天利石油化工銷售有限公司汽油、柴油儲罐區 | 一級重大 危險源 | |||||
3 | 湯陰永新化學有限責任公司 | 湯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湯陰永新化學有限責任公司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張秋印 | 四級重大 危險源 | |
湯陰永新化學有限責任公司溶劑回收裝置生產單元 | 四級重大 危險源 | |||||
4 | 湯陰縣中油銷售有限公司 | 湯陰縣火車站貨場南 | 湯陰縣中油銷售有限公司儲罐區單元重大危險源 | 石鳳芹 | 三級重大 危險源 | |
5 | 河南永達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 湯陰縣湯上路與京珠高速公路交叉口東側路南 | 河南永達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熟食製冷車間液氨製冷裝置、製冷機液氨製冷裝置、凍品新製冷車間液氨製冷裝置 | 張新河 | 四級重大 危險源 | |
6 | 河南亞新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 河南省湯陰縣韓莊鎮107國道東側 | 河南亞新鋼鐵集團有限公司50000立方米轉爐煤氣櫃 | 唐開立 | 四級重大 危險源 | |
7 | 安陽神龍騰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新型製造業產業園區中原路與宜興大道交叉口東北方位 | 液氨儲存單元 | 李朝雲 | 三級重大 危險源 | |
三 | 工貿行業 | |||||
1 | 河南永達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 城關鎮 | 液氨15噸 | 代振超 | 正常生產 | |
2 | 湯陰啟行食品有限公司 | 城關鎮 | 液氨2.3噸 | 楊利娟 | 正常生產 | |
3 | 安陽眾品食業有限公司 | 城關鎮 | 液氨0.3噸 | 馮俊濤 | 正常生產 | |
4 | 安陽市諾金食品有限公司 | 伏道鎮 | 液氨3噸 | 付文現 | 正常生產 | |
5 | 安陽三泰食品有限公司 | 伏道鎮 | 液氨0.6噸 | 肖尊華 | 正常生產 | |
6 | 湯陰縣三圓食品有限公司 | 伏道鎮 | 液氨1噸 | 呂天明 | 暫時停產 | |
7 | 湯陰縣大行食品有限公司 | 伏道鎮 | 液氨0噸 | 石洪波 | 停產 | |
8 | 湯陰縣萬山畜牧有限公司 | 伏道鎮 | 液氨0.6噸 | 王秋長 | 停產 | |
9 | 湯陰縣華豫食品有限公司 | 任固鎮 | 液氨3.5噸 | 李國興 | 正常生產 | |
11 | 豫鑫食品有限公司 | 任固鎮 | 液氨0噸 | 張西林 | 停產 | |
12 | 河南雪城食品有限公司 | 瓦崗鄉 | 液氨1噸 | 周雪成 | 正常生產 | |
13 | 河南鍾瑞食品有限公司 | 瓦崗鄉 | 液氨0噸 | 石翠紅 | 停產 | |
14 | 湯陰豫達冷儲貿易有限公司 | 韓莊鎮 | 液氨0.5噸 | 閆永昌 | 暫時停產 | |
15 | 湯陰縣古賢鎮華宇畜禽加工廠 | 古賢鎮 | 液氨1噸 | 鄧超超 | 暫時停產 | |
16 | 湯陰縣康泰畜禽廠 | 古賢鎮 | 液氨0.5噸 | 王園林 | 暫時停產 | |
17 | 湯陰縣眾力食品有限公司 | 白營鎮 | 液氨0噸 | 劉文順 | 停產 | |
附件4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當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除遵循本預案中應急處置措施外,縣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故情況分析,還應參考以下事故應急處置要點進行現場救援。
1了解事故現場情況
需及時了解事故現場的情況,主要(但不限於)包括下列內容:
(1)遇險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等情況;
(2)物質危險特性、數量、應急處置方法等信息;
(3)周邊建築、居民、地形、電源、火源等情況;
(4)風速、風向等氣象信息;
(5)事故可能導致的後果及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
(6)應急救援設備、物資、器材、隊伍等應急力量情況;
(7)有關裝置、設備、設施等損毀情況;
(8)其它情況。
2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部應盡可能采取下列(但不限於)一項或者多項基本應急處置措施:
(1)應急疏散:根據事故現場危險化學品或危險物自身及燃燒產物的毒害性、擴散趨勢、火焰輻射熱和爆炸、泄漏所涉及到的範圍等,對危險區域進行評估,確定警戒隔離區,並根據事故發展、應急處置和動態監測的情況,及時調整警戒隔離區。對警戒隔離內與事故救援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疏散過程中應避免橫穿危險區,並注意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指導疏散人員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口罩等),采取簡易有效的保護措施。
(2)現場搶險:應急救援工作應注意科學施救。控製、記錄進入現場救援人員的數量,應急救援人員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攜帶救生器材進入現場。受困人員轉移到安全區域後,由專業醫療衛生機構處置。
(3)保衛警戒:在警戒隔離區邊界設置警示標誌,並設專人負責警戒。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製,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幹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除應急救援人員外,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4)醫療救護:在確保醫務人員自身安全的條件下,攜帶必要的應急藥品、器械趕赴現場實施醫療救援,並及時將傷員送往醫療衛生專業實施救治。
(5)現場監測:加強事故現場的監測,根據現場動態監測信息,組織專家調整救援行動方案。
(6)應急保障: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生活必需品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並根據有害物質的品種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對所有染毒人員及工具、裝備進行洗消。事故現場各處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應徹底清除,泄漏液體、固體應統一收集處理,洗消汙水應集中淨化處理,嚴禁直接外排。
(8)其他注意事項: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禁止或限製使用能產生靜電、火花的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製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3常見生產安全事故現場處置工作要點
3.1火災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根據火災發生位置及可燃物性質及火勢擴大的可能性,綜合考慮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火災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範圍。隔離外圍群眾、疏散警戒範圍內的群眾,疏散過程中應注意群眾的個體防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公安交通部門注意提前引導無關車輛繞行。
(2)調集相應的消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等救援力量趕赴現場。
(3)製定滅火方案。前方指揮部組織企業、專家及各應急救援小組製定滅火方案。製定滅火方案時應根據化學品的性質選用合適的滅火方法。
(4)實施滅火。注意配備必要的個體防護裝備(防熱輻射、防煙等)。出現意外情況時,立即撤離。
(5)現場監測。注意風向變化對火勢的影響。
(6)前方指揮部根據現場事態的發展及時調整救援方案,並及時將現場情況報指揮部。
3.2危化企業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確定爆炸發生位置、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及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初步判斷是否存在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物理爆炸則重點關注爆炸裝置的工作溫度、壓力及相鄰裝置的運行情況,謹防相鄰裝置二次爆炸;化學爆炸,則需關注現場點火源的情況。
(2)確定警戒範圍,隔離外圍群眾、疏散警戒範圍內的群眾,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公安交通部門注意提前引導無關車輛繞行。
(3)如有易燃物質則應注意消除火種。在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種。救援人員在進入危險區前宜用水槍將地麵噴濕,防止摩擦、撞擊產生火花,要特別注意避免泄漏的易燃液體隨水流擴散。
(4)調集相應的消防、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等救援力量趕赴現場。
(5)如是化學爆炸,加強監測事故現場的易燃易爆氣體濃度及氣象條件。
(6)專家組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采取的處置措施。
(7)製定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
(8)前方指揮部根據現場事態的發展及時調整救援方案,並及時將現場情況報指揮部。
3.3易燃、易爆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及性質(主要是沸點、閃點、爆炸極限等)、泄漏源的位置及泄漏現場點火源情況。
(2)確定警戒範圍。事發地鄉鎮負責隔離外圍群眾、疏散警戒範圍內的群眾,疏散過程中應注意群眾的個體防護。公安部門設立警戒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公安交通部門注意提前引導無關車輛繞行。
(3)調集相應的消防、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專家等救援力量趕赴現場。
(4)前方指揮部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5)現場監測泄漏物質是否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加強現場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等監測,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6)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預測泄漏擴散趨勢。確定主要的控製措施(如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7)製定應急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
(8)各救援組實施救援方案,搶險救援組進入現場控製泄漏源,搶救泄漏設備。出現意外情況,立即撤離。
(9)前方指揮部根據現場事態的發展及時調整救援方案,並及時將現場情況報指揮部。
(10)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起易燃液體罐車翻車導致泄漏的,除了上述應急響應行動外,應注意泄漏的液體流動沿路流散導致事故擴大。
3.4液氨事故的應急處置要點
(1)火災事故,滅火時,消防人員必須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立即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可選霧狀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等。
(2)泄漏事故,建議應急處理人員穿內置正壓自給式空氣呼吸器的全封閉防化服;消除所有點火源。根據氨的影響區域劃定警戒區,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防止氨氣通過下水道、通風係統和密閉性空間擴散。用醋酸或其它稀酸中和,也可以噴霧狀水稀釋、溶解。隔離泄漏區直至氣體散盡。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複、檢驗後再用。處理液氨時應穿防寒服。
(3)隔離與疏散距離:小量泄漏,初始隔離30米,下風向疏散白天100米、夜晚200米;大量泄漏,初始隔離150米,下風向疏散白天800米、夜晚2300米。
3.5粉塵爆炸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1)正確選用滅火劑,可燃粉塵的種類繁多,理化性質各異,發生火災時應針對不同性質的粉塵選擇不同的滅火劑,以提高滅火效率。本縣內涉爆粉塵企業,像麵粉、木粉塵等發生火災,可以選擇用水作為滅火劑進行滅火。
(2)進行粉塵火災撲救時,要盡量避免使沉聚粉塵形成懸浮粉塵,沉聚粉塵沒有爆炸危險性,而懸浮粉塵則有爆炸危險性。常見的處理措施是在粉塵火災事故現場避免用強壓力驅動器的滅火器或滅火措施,如用水進行滅火時,不宜采用直流水槍,而多采用噴霧水槍或開花水槍滅火。
(3)做好救援人員的安全保障:在救援時首先要探查現場的情況,防範二次爆炸對救援人員的傷害。其次,粉塵爆炸過程中,易產生有毒氣體,這些有毒氣體容易導致救援人員中毒。救援人員需占據有利的地勢、采取相應的個人防護措施,避免中毒事故的發生。
3.6中毒和窒息事故現場應急處理要點
3.6.1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現場應急處理要點
(1)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前,對自己所用的儀器要進行自檢、互檢,佩戴好呼吸器和有毒氣體報警儀,確認無誤後,方可進入現場。
(2)對中毒場所進行隔離,疏散被圍困人員,將染毒者轉移至上風向或側上風向空氣無汙染區域,並進行緊急救治。
(3)急救時應按中毒人員接觸化學品的途徑進行治療(應急處理):
①若皮膚接觸,應立即脫去被汙染的衣服和鞋,馬上用大量的水徹底衝洗,至少衝洗15分鍾;
②若眼睛接觸,應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衝洗至少15分鍾;
③若為吸入性中毒,應立即轉移至新鮮空氣處,搶救時應佩戴自給式呼吸器;檢查是否有呼吸及有脈搏,如無呼吸,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4)在開展危險化學品中毒事故救援期間,如現場任何人出現中毒的可疑跡象或症狀,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緊急治療,並視病情需要盡快護送醫院觀察治療。
(5)實施救援時安排專人監護,防止事故擴大。
3.6.2受限空間作業導致中毒事故現場應急處理要點
(1)對於有毒化學品作業地點發生人員中毒、窒息的事故,救援人員應攜帶隔離式呼吸器到達現場,正確戴好呼吸器後,趕往現場進行施救;
(2)對於密閉空間由於缺氧導致人員窒息的事故,救援人員應強製向空間內部通風換氣後方可進入進行施救。強製通風時應把通風管道延伸至有限空間底部;
(3)對於製漿池、汙水處理池、電纜溝、排汙井、排水井等可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地點,救援人員在施救前應進行有毒氣體檢測,確認安全,或者現場有防毒麵具正確戴好防毒麵具後進入施救。同時應係好安全帶,防止墜落;
(4)采用通風換氣措施前,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防止氧氣中毒;
(5)對於密閉空間內禁止使用明火的地點,嚴禁使用蠟燭等進行實驗;
(6)對於防爆、防氧化、受作業環境限製不能進行通風換氣的場所,救援人員應正確使用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嚴禁使用淨氣式麵具;
(7)將窒息人員救離至受害地點至地麵以上地方或通風良好的地點,等待醫務人員到來。密閉空間中毒、窒息傷員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複蘇法進行就地搶救;
(8)傷員、施救人員離開現場後,工作人員應對現場進行隔離,設置警示標誌,嚴禁任何無關人員擅自進入隔離區內。
3.7觸電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1)低壓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拉掉開關、拔出插銷,切斷電源;如電源開關距離太遠,用有絕緣把的鉗子或用木柄的斧子斷開電源線;用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流經人體的電流;用幹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橋等絕緣物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及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2)高壓觸電事故時,立即通知變電所停電;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拉開開關;拋擲一端可靠接地的裸金屬線使線路接地,使保護裝置動作,斷開電源。
(3)當觸電者脫離電源後,應根據觸電者的具體情況,迅速采取對症救護;觸電者傷勢不重,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並請醫生前來診治或送往醫院;觸電者失去知覺,但心髒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使觸電者舒適、安靜地平臥,周圍不要圍人,使空氣流通,解開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同時,要速請醫生救治或送往醫院;觸電者呼吸困難、稀少,或發生痙攣,應準備心跳或呼吸停止後立即做進一步的搶救;如果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及心髒停止,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擠壓,並速請醫生診治或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途中,不能終止急救。
(4)對於“假死”的觸電者,要迅速持久的進行搶救,隻有經過醫生診斷確定死亡,才能停止搶救。
3.8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1)起重機械事故
①對較輕的受傷人員,視傷情及時采取止血、包紮、固定等措施,送往醫院治療;
②人員被壓在重物下麵,立即采取搬開重物或使用起重工具、機械吊起重物,將受傷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進行搶救;
③發生觸電時,應立即切斷起重機械電源,然後搶救觸電人員;
④受傷人員出現呼吸、心跳停止症狀後,必須立即進行心髒按壓或人工呼吸。
(2)容器爆炸
①當介質為有毒介質時,應立即切斷通向受損容器的主閥門;
②當儲氣罐、空壓機發生爆炸時,應立即切斷電機電源;當壓力管道發生爆炸時,應立即切斷上端進口閥;
③當有易燃易爆的氣體泄漏,可能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進氣閥,疏散周圍人員,停止周邊一切明火作業,建立隔離區,實施隔離區管製。
(3)發生垂直電梯剪切事故時,首先斷開電梯主電源開關,以避免在救援過程中突然恢複供電而導致發生意外。
(4)鍋爐爆炸事故後
①檢查是否有人員傷亡,如有人員傷亡要本著時間就是生命,先救命後治傷,先救重後救輕的原則,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措施,並切斷鍋爐燃料係統、供水係統、與外連接的蒸汽係統;
②如有人員燙傷時,快速將傷員撤離現場,麵積較小的燙傷可用大量冷水衝洗至少30分鍾,保護好燒傷創麵,盡量避免汙染,利於後續醫治;麵積較大或程度較深的燙傷應以幹淨的紗布敷蓋患部簡單包紮,盡快轉送醫院;
③如有因爆炸碎片導致對人員造成的物體打擊等傷害,立即將傷員撤離到安全地帶,用幹淨紗布或衣物對傷口進行壓迫止血和簡單包紮,遇有骨折的傷員禁止盲目搬動及拖拽,應使用擔架搬運並密切觀察傷員生命體征(呼吸、脈搏),然後緊急轉送醫。
(5)根據特種設備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①鍋爐爆炸應急救援人員、醫務人員一般配備阻燃防護服;
②壓力容器爆炸所引起的化學泄漏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事故汙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麵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③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汙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麵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3.9物體打擊、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1)傷者受到物體打擊後,盡可能不要移動傷者,盡量當場施救,搶救的重點放在顱腦損傷、胸部骨折和出血處進行處理。
(2)事故後,應優先對休克、骨折和出血處進行處理,應先救命,後治傷。重傷員運送應用擔架,腹部創傷及脊柱損傷者,應用臥位運送;胸部傷者一般采用臥位,顱腦損傷者一般取仰臥偏頭或側臥位運送。搶救失血者,應先進行止血;搶救休克者,應采取保暖措施,防止熱損耗;搶救脊椎受傷者,應將傷者平臥放在擔架或硬板上,嚴禁隻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3.10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1)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搶救重點是集中現場的人力、物力和設備,盡快把壓在人上麵的設備構件搬離和割開,將受傷者抬出來並立即搶救。
(2)遇呼吸、心跳停止的傷員,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髒按壓。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並將下肢抬高約20度,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3)對傷者進行消毒、止血、包紮、固定等臨時措施;並盡快送往醫院進行防感染和防破傷風處理,或根據醫囑做進一步檢查。
3.11車輛傷害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1)對心跳呼吸停止者,現場實施心肺複蘇。
(2)對傷勢嚴重的受傷者,不要輕易移動。
(3)對失去知覺者宜清除口鼻中的異物、分泌物嘔吐物,隨後將傷員置於側臥位以防止窒息。
(4)去除傷員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注意不要讓傷者再受擠壓。
(5)對出血多的傷口應加壓包紮,有搏動性或噴湧狀動脈出血不止時,暫時可用指壓法止血,或在出血肢體傷口的近端紮止血帶,上止血帶者應有標記,注明時間,並且每20分鍾放鬆一次,以防肢體的缺血壞死。
(6)立即采取措施固定骨折的肢體,防止骨折的二次損傷。
(7)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它措施,將適宜抬放的傷者送往鄰近醫院搶救,運送途中應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3.12灼燙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1)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采取緊急措施,使受傷人員脫離致害物,防止事故擴大。
(2)初步確定致害物,根據傷者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臨時應急措施。若傷情嚴重應盡快送往醫院。
4應急處置注意事項
(1)個人防護用品注意事項
進入應急處置現場必須佩戴相應勞動防護用品,如:進入火災危險區域穿防火服;防護不到位,不能進入危險區域。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前,必須嚴格進行檢查,損壞或磨損嚴重的不能使用;用於緊急救災時的個人防護用品,更要定期嚴格檢查,妥善地存放,便於及時取用。
(2)應急搶險救援器材注意事項
使用的器具器材不得與危險物品的性質相抵觸,發生新的危險;使用前應檢查搶險救援器材是否完好,不得使用有缺陷或已失效的搶險救援器材;使用消防帶時,不能扭曲,以免噴水量不夠和損害消防水帶;同時槍口不能對準人員,以免造成傷害。
(3)應急對策和措施注意事項
聽從指揮,嚴禁擅自行動;身體不適,可能造成暈倒時,立即退出現場,並向負責人說明情況;實施應急處置及救援時,應安排2人以上,相互監護,確保人員安全;一旦發現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新情況時,應立即退出,重新製定可行方案;人員救護、處理泄漏、人員疏散時一定把握風向,人員一定要在上風向進行救援;人員疏散時一定要向上風向或側風向進行。
(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重視平時自救互救知識的學習;盡量由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實施救護,切忌盲目救護。
(5)其他注意事項
救援人員的身體應保持良好,若有不適情況,不可進行救援工作,救援人員應定期進行應急技能培訓,考核合格方可進行救援任務;根據事態的發展,如火災在短時間內得不到控製,應立即擴大應急範圍,向社會請求增援;正確選擇行車路線、停車位置、作戰陣地;應急救援中要記錄好搶險救援的人數,作業中要輪流作業;注意風向變化,適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結束後清點救災人員;應急救援結束後清點應急物資的使用情況,並及時更新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