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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行政許可《容缺受理材料清單》的公告
發布:張景嵐來源:湯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時間: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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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壓縮行政許可辦理時限,落實“最多跑一次”要求,對特種設備使用登記、食品生產許可核發、藥品經營許可核發等事項實行容缺辦理。對實行容缺辦理的事項,主要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請材料存在欠缺瑕疵但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窗口先行受理,進入正常審批程序,並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或補正的材料、形式、時限和超期處理辦法,待申請人補齊或補正全部材料後,出具辦理結果。結合企業和群眾業務辦理現實需求,湯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製定了《容缺受理材料清單》(附後),現予公告。

附:容缺受理材料清單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容缺受理材料清單

序號

業務辦理項名稱

事項類型

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名稱及情形

備注

1

計量標準新建考核申請

行政許可

可以證明計量標準具有相應測量能力的其他技術資料(如果適用)(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2

計量標準複查考核申請

行政許可

可以證明計量標準具有相應測量能力的其他技術資料(如果適用)(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3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新建申請

行政許可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4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複查申請

行政許可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5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擴項申請

行政許可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6

專項計量授權新建申請

行政許可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7

專項計量授權複查申請

行政許可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8

專項計量授權擴項申請

行政許可

質量手冊(在政務服務網上上傳的掃描件不清晰的)


9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認定(取證)

行政許可

考生身份證複印件不清晰的


10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認定(複審)

行政許可

原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


11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初次申請)

行政許可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信息填寫不完整的


12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單位變更)

行政許可

原《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13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更名變更)

行政許可

原《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14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

行政許可

營業執照


15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換發

行政許可

營業執照


16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經營範圍變更

行政許可

營業執照


17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注冊地址變更

行政許可

營業執照


18

食品生產許可新辦(縣級)

行政許可

1.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2.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製度清單(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19

食品生產許可變更(縣級)

行政許可

1.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2.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製度清單(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3.當場辦結的業務不適用“容缺受理”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20

食品生產許可延續(縣級)

行政許可

1.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2.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製度清單(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3.屬於當場辦結業務時不適用“容缺受理”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21

食品(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核發

行政許可

1.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2.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製度(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22

食品(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變更許可事項

行政許可

1.《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未能提供紙質證書原件)
2.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3.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製度(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4.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係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

23

食品(含保健食品)經營許可延續

行政許可

1.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2.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製度(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3.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係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未能提供紙質材料或紙質材料未蓋公章);

需在現場核查時提供缺少的紙質材料並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