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陰縣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做大做強做優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以受援人滿意為目標,以轉變法律援助發展方式、優化法律援助案件結構為抓手,創新發展,穩中求進,不斷推出新舉措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受經濟困難條件的限製:
(1)英雄烈士近親屬為維護英雄烈士的人格權益;
(2)因見義勇為行為主張相關民事權益;
(3)再審改判無罪請求國家賠償;
(4)遭受虐待、遺棄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張相關權益;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援助申請人有材料證明屬於下列人員之一的,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
(1)無固定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
(2)社會救助、司法救助或者優撫對象;
(3)申請支付勞動報酬或者請求工傷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進城務工人員;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機構可以決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1)距法定時效或者期限屆滿不足七日,需要及時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行政複議;
(2)需要立即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或者先予執行;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全覆蓋製度。對服役地在我市的軍人及在我市居住的現役軍人家屬,其所申請的事項屬於我市司法機關有管轄權的法律援助案件,實行法律援助全覆蓋,不受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限製。
五、工作中實行係列規範製度。做好法律援助接待谘詢工作,服務窗口實行律師值班製、一次性告知製、首問負責製,案件受理實行服務承諾製、限時辦結製、上門服務製等係列規範製度,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為群眾提供有效的法律幫助。
六、法律援助案件回訪製度。主動接受受援人和社會監督,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回訪製度,主動做好對受援人跟蹤回訪工作,接受受援人監督。
湯陰縣法律援助中心聯係電話:0372--6219324
工作時間:星期一-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令時: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辦公地址:湯陰縣光明路與新橫四路交叉口東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