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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政〔2021〕8號 《湯陰縣人民政府關於放權賦能改革承接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
發布:劉健來源:縣委編辦時間: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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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年12月24日成文日期2021年12月16日
發文機關湯陰縣人民政府發文字號湯政〔202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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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陰縣人民政府關於放權賦能改革承接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政策解讀

湯政〔2021〕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縣域治理“三起來”重大要求,根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號)精神,進一步破解製約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製機製障礙,經研究論證,縣政府決定承接255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

各部門要認真做好新增權限的承接落實工作,並按照《中共湯陰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轉發〈安陽市權責清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湯編〔2021〕21號)要求,對本部門權責清單進行調整、公布。要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充分激發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活力動力,為爭當豫北地區高質量發展標杆提供體製機製保障。

附件:縣政府決定承接的255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

2021年12月16日